歐盟與美國紛紛檢討小包裹免關稅制度

吳俊志


  我國的進口包裹,如果「完稅價格在新臺幣二千元以內者,免徵關稅、貨物稅及營業稅。」這也是各國常見對於小規模的零售進口免課關稅,進而節省稽徵成本的規定,但這樣的規定近來被淘寶、蝦皮等海外電商進口商品所佔據,而歐美也遇到相同的情形,歐盟與美國過去也對小額包裹有所免稅的規定,但同樣因為大量的小額包裹進口,而將加以修法。

歐盟與美國的新規定

  以往歐盟對於低於150歐元的進口包裹有關稅豁免,但根據數據顯示,從2023年至2024年間,來自中國、價值低於150歐元的電商包裹成長迅速,而且佔了輸入歐盟這類包裹總數的九成。除了化整為零的電商小包裹進口難以管控違禁品及產品安全的風險,也對其本地商品造成不公平競爭。據稱,歐盟的新規定可能針對這些小包裹每件增加2歐元的費用。

  而美國過往一直對800美元以下的包裹進口豁免關稅,這項規定也因為川普總統在2025年8月簽署的行政命令而終止,所有從海外郵寄運往美國、價值等於或低於800美元的包裹,將直接適用美國對各國課徵的關稅。

  事實上,各國原先都有針對小額包裹進口貨免關稅的制度,只是所謂小額的門檻不同,例如中國大陸即規定人民幣50元以下予以免徵。而另一方面,美國的免稅額度顯然較其他國家高得多,在電商平台小包裹容易化整為零的情況,個人購買的海外零售與海外批發,已經難以截然二分,在川普扶植國內產業的政策下,自然首當其衝受到檢討。

台灣對於進口貨物的規定

  台灣的類似規定則來自於關稅法的授權,關稅法第49條第2項規定:「前項貨物以外之進口貨物,其同批完稅價格合併計算在財政部公告之限額以下者,免稅。但進口次數頻繁或經財政部公告之特定貨物,不適用之。」而此處的財政部公告之限額則規定在郵包物品進出口通關辦法第7條第1項:「進口郵包物品應依相關規定徵收關稅、貨物稅、營業稅、菸酒稅、菸品健康福利捐、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及推廣貿易服務費。但完稅價格在新臺幣二千元以內者,免徵關稅、貨物稅及營業稅。」

  而針對海外電商平台化整為零的因應,台灣於2017年時將免稅門檻由3000元調降至2000元,並於2018年曾經研議過取消免稅門檻,但因反彈過劇而作罷。只能在辦法第12條第2項規定:「……同一收件人於半年度內進口郵包物品適用第七條第一項之免稅規定放行逾六次者」,以次數來限制化整為零。

小  結

  對小額包裹進口免稅的規定,雖然各國都行之有年,但是考量個人進口小額包裹數量不大,不會對本地產業造成壓迫。同時逐一課徵關稅增加的稅收數額不大,稽徵成本過高。但在跨國電商平台普及的現代,透過電商平台購買海外貨物的方便性以及數量顯然會被本地商品造成影響,這時免除進口關稅跟營業稅,反而就是一種對本地產品的不公平競爭。當然,如何在稽徵成本與產業保護、避免稅基侵蝕之間衡量,也是必須權衡的重點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