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稅制度介紹以及美國調整關稅之影響
吳俊志
近日美國宣布依照貿易逆差及其他因素,對各國加徵多寡不一的關稅,宣稱目的要將製造業移轉回美國國內,即所謂的「對等關稅」。消息一出,導致各國股市崩跌,其後;除了中國以外,美國對其他協商中的國家暫緩90天行使對等關稅。新聞雖然甚囂塵上,但對於關稅的性質,以前台灣目前對美國的關稅是否真如美國總統所宣稱的那麼高?都是需要釐清的。
關稅的性質
關稅雖然有「稅」之名,亦屬財政部管轄,但性質與一般理解的稅差異甚大。首先,稅的建置原則在量能平等負擔,亦即稅捐課徵的多寡以負擔能力為依據,如所得越高者,適用越高的累進稅率;持有土地數量超過一定價值,則超過一定價值者適用超額累進稅率。但關稅則不同,雖然關稅的課徵仍是以進口價格乘以固定稅率,但這些稅率則因為進口國別、商品種類而有不同。例如按照海關進口稅則,進口冷凍鱒魚的關稅稅率為15%,但與我國有簽署貿易協定的巴拿馬或宏都拉斯,則免稅。
按稅捐稽徵法第2條規定:「本法所稱稅捐,指一切法定之國、直轄市、縣(市)及鄉(鎮、市)稅捐。但不包括關稅。」次按關稅法第5條第1項規定:「海關進口稅則得針對特定進口貨物,就不同數量訂定其應適用之關稅稅率,實施關稅配額。」。也就是說,稅的原理原則並不拘束關稅,而關稅之制定可以針對特定貨物及數量來制定稅率及配額,也就是說關稅的目的在於產業保護,跟量能原則有所不同。
美國加徵關稅的影響
根據台灣對美國的平均關稅約為6.5%,而美國對台灣的平均關稅為3.3%,這是意謂者由美國進口到台灣的貨品,平均關稅為6.5%,由台灣出口至美國的商品,平均關稅為3.3%,而這筆關稅由進口商負擔後,自然會有部分轉嫁於國內消費者。
這也是為什麼美國總統表示加徵關稅有助於製造業回流的原因,因為理論上這麼一來海外商品進入美國的成本就會提高,而跨國供應鏈就有可能移轉回美國本土。特別是北美三國美加墨的自由貿易協定,使得三國之間免關稅,因此有大量的商品便會在鄰近美國,但人力成本廉價許多的墨西哥生產。
乍看之下言之成理,但事實上在美國生產的人力成本可能遠高於關稅本身,關稅或許可以使得組裝或部分的終端流程回到美國本土,但大多數勞力密集的產業仍有困難。而更直接的,除了因為進口成本提高導致的物價上漲以外,產業的回流恐怕仍有限。
小 結
但美國政策急轉彎後,目前對中國關稅已高達145%,而對其他協商中的國家,包括台灣在內則暫緩90天行使對等關稅,若維持此等情況,則可能使得原本在中國的製造業往外移。但這畢竟只是目前暫時的狀態,各國與美國談判的結果尚未出爐,美國與中國對彼此課徵的關稅雖然都已超過100%,但後續仍有可能協商調整。
以台灣而言,對美國提出比照美加墨的自由貿易協定,由零關稅談起。若可成真未嘗不是好事,畢竟美國進口到台灣的商品有限,而台灣出口至美國的半導體及電子產品才是大宗,雖然有部分稅損,但並非不可弭平。但最終的方案,仍需待雙方協商後方能更加明確。